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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
你说“去年的合同到今年五月份到期”,如果这样,单位是不能和你终止合同,合同的期限应当顺延到哺乳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哺乳期满。换句话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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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跟你续签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时双方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权利义务的约定,当约定的劳动期限结束后,双方都有权决定不再续签。同时,这也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大区别。 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你一定的补偿,而且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并不影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外,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需帮助,请及时联系我们!
怀孕合同到期延期而不是续签,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得是将劳动合同续延至哺乳期结束而非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不可以,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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