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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父亲的宅基地谁能继承

2024-08-30
父亲的宅基地只要是法定的继承人都有可能继承的,但是继承也是有条件的。 1、父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居住,儿女也是农村户口,也一直在农村居住,并且在同一村,这种情况的可以继承。 2、父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居住,儿女是城镇户口,不在农村居住,这种情况不能继承,并且宅基地要归还集体。 3、父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居住,而子女在城里工作,但是户口在农村,并且是同一村,这种情况也可以继承,但是要办理相关手续。 4、父母和子女都在城市里居住,户口还在农村的,这种情况可以自愿是否退出宅基地,能得到一些补贴。 5、父母和子女都在城市居住,并且户口都不在农村的,以前分配的宅基地,会被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另外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是分开的,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地随房走,这个大家要知道。 (1)、子女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2)、亲属孤寡老人在晚年的时候,他的近家门亲属,比如同辈兄弟们中的某个孩子,会以过继,或者以顶门的方式来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那么老人去世后财产房子就由这个人来继承了。老人没有近家门亲属,也可由比较远一点的亲戚,在老人晚年的时候,来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这个首先要征得老人愿意,也要经过村上同意后,才能搬到老人家里来与老人一起生活,老人去世后就由这个亲戚,继承老人留下的一切财产了。老人没有什么家门和亲戚的,一直独自生活,晚年由村上派人照顾的,去世后留下的房子会由村上收回,一般也就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会被村上就那样一直放在那里的。 (3)、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同时户口也已经外迁。根据《民法典》(自1月1日起实施)有关规定及“地随房走”原则,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继承房屋后也就等于间接的拥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使用权是有限的,原来的房屋不允许再进行翻建及新建,只能进行维修加固,等到将来有一天,父母的房子倒塌了,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之不存在了,将会被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另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户口并没有外迁。那么女儿依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也就可以再重新盖房子或者将其转让给本村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村民。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独生子女并非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为了父母去世后,不因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最好是父母可以立下遗嘱。因为我国遗产的继续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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