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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人应当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
公安派出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委托实施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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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验收后未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二)已备案的消防设计变更后,未报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
建筑物的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维护和管理共用消防设施、保障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开展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消防安全防范的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场所通过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二)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故意刁难,不予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三)故意拖延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五)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的;(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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