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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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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教师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教师产假30天以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带到区社会劳动保险所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补贴。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等。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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