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仲裁申请书,一式二份,应当载明事项有: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请书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窗口领取纸质版本,也可以在我们网站下载Word版《劳动仲裁申请书》,填写后打印出来。 (3)申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面签订《委托授权书》,注明委托事项,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提供律师的证件复印件;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详见上海市各区工商局地址及电话;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如果属集体争议,除上述材料外,申诉人还应推荐3-5名代表,并提交代表名单和全体员工签名表。如果属于拖欠工资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须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一、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参见《举证通知书》),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二)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三、费用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登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前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开庭审理一、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三、回避 1、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回避申请书四、延期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五、鉴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六、撤诉 1、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和解撤诉。七、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