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
医疗损害不涉及行政诉讼。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和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根据这两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也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那么受害人能提起行政复议吗?综上所述不服治安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只局限于被处罚人,还应包括被侵害人。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已的合法权益,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重新审议,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管理活动中的相对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是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620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