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转让房产登记后,不动产的转让产生效力,所有权发生变更。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
便利民众。分散登记时,《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和处分抵押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 (1)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即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以上地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在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因受偿、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之后,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地向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房地产抵押权在形式上消灭。 (3)处分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抵押权人即可根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一经拍卖,即发生房地产权属变更,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和抵押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当事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
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能转让房产。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产权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无法进行转让过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