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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线索材料的接受和审查,称之为受案。受案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
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受理经济案件后会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的,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立案。公安机关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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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以上是公安机关立案条件。
是的。网上追捕说明公安已经立案侦查,但尚未定罪。定罪只能由法院判决。不一定说被网上追捕的人会被定罪,这要看案件的证据。证据不足或者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不予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调查,收集和检索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轻罪或者重罪的证据材料。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可以依法先行拘留,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拘留后,侦查人员应当在看守所讯问。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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