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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于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分割,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按市值进行分配,如果按市值分配有困难的,...
(1)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商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后,依相关规定进行转让。(2)对于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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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于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分割,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按市值进行分配,如果按市值分配有困难的,也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其次,如果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婚姻存续期间,从未进行过任何买进卖出,时股票增值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过买入卖出,并且离婚时股票有增值的,则盈利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关于股票应当认定为购买的个人财产,因为该股票所购买的出资系购买人的个人财产; 其次,关于他名下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属夫妻共同所有,关键点在于,该增值部分的来源是否基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即双方的苦心经营行为。实际上,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着重要看夫妻双方是否都对该收益有贡献。并不是说,只有一方参与而另一方没有参与,法院就一定会认定该收益为一方所有。例如,张某婚前就一直炒股,并在生活中用了大量时间观察股市行情以及分析股市涨跌,而另张某之妻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炒股,但将其大部分业余时间用于照顾老人和孩子,以及张某的生活,安排处理家庭事务,由于夫妻分工不同,没有张某之妻的大力支持,张某也不可能获得取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时,法院就可能判决张某炒股获得的增值部分适当判归了张某之妻。当然,如果他名下的股票系婚后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所投入,则与前述情况是不同的,该股票及增值都应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是有权主张权益的。
当股权表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时,分割股权也就是对其投资在公司所占的比例进行分割。由于这样的份额是不上市流通的,份额的转让也需要各股东的同意,因此离婚分割时应当遵守《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的规定。即需要股东的同意并应尊重原股东的优先权。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高度资合性的性质不同,它除了具有资合性外更有人合性的特点。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它是一个更强调人合性的组织,资合兼人合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的特点。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兼有人合性的特点使其在股权的分割问题上显得更为复杂。除了要确定股份的价值及分割的方法之外,还要对其中的经营管理权的归属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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