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只要是违反当时的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都不是抢生而是典型的超生。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如果你是在2015年不符合当时的法定再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规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申领生育津贴需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连续缴交生育保险。符合上述条件,自分娩之日起次月15日至12个月正常工作时间,可提供资料至对应社保中心审核办理。
8月13日宝宝肚子疼到医院看病B超检查,说是有点肠系淋巴结,吃药,物理治疗1天没有一点好转,第二天14日去物理治疗告知医生没有一点好转,宝宝一直是1阵1阵疼,可医生只叫继续治疗吃药,15日带宝宝到另一个医院看经过检查得出结过是肠套叠,由于前一医院没查出来延误了病情,导致不到3岁的宝宝不得不手术治疗,前一家医院有责任
违反国家和湖北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多生育一位子女的,当事人需要缴纳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居年收入3倍的社会抚养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523人已浏览
618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