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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费是必须交的。这和该地块以前的用途没有太大关系。也就是说,只要是国有(农村宅基地不包括在内)建设用地,那就肯定要交土地使用费。
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前缴纳,具体缴纳环节为: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属于同级审批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前缴纳;二、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属于不同级审批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征用土地前缴纳;三、只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前缴纳;四、只需办理征用土地审批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建设用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征用土地前缴纳;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国有未利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转用前缴纳。
1、新增建设用地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建设用地净增量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减去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去年制定的加强土地调控、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政策,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需与国家发改委沟通,项目审批机关还必须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做出说明。 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按照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等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按本办法规定标准缴纳。”根据这一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主体应是县、市人民政府,也就是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应由县、市人民政府缴纳,具体应由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缴纳。 3、为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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