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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应该属于“帮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
不太清楚您二大爷与私营企业之间的关系,你二大爷带人干活是以什么名义?建议:1、向私营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咨询有关工伤认定事宜,是否可以认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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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因重大过错导致,如果员工有责任的话,可以要求承担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双方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或者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雇佣关系中的赔偿问题我国在《民法通则》未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纳入特殊侵权行为范畴,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把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纳入“特殊侵权纠纷”部分。由此可见,我国已把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归入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中
给个人干活,不是给单位干活,不是劳动关系,不是工伤。 房主与工人是否直接结算、如直接结算与你无关系。房主如没有提供劳动保障措施,房主有过错,承担责任。要看提供劳务的工人和接受劳务的房主之间的过错,而按过错程度承担各自的责任。 如你直接在房主那领取了工钱,再由你发放给工人,而且你从中受益,那你与工人就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你可能要承担过错责任。(如安全措施、安全教育等) 如你们提供盖房子的设备,房主大包给你,可能认定为加工承揽合同,房主有可能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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