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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如下: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一、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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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的转让。2、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的使用。3、对房地产转让征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均属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应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此外,邮政业已经全面营改增,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在试点地区营改增。到2015年底,营改增全面完成,所有原来征收营业税的都要改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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