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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就象人死掉一样,人死了,他所欠别人的钱用他的个人财产偿还,不够还的,就按比例偿还,如果一点财产没有,债主自认倒煤,所以借钱需要找人担...
依据《》,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债务。按照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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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在申请破产后,其债务问题应当由破产财产来偿还。首先需要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再是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是企业的普通破产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不能转移的,应该是成立组,积极偿还债务的。依程序判决偿还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对外承担的债务只是这个公司的资产来承担,不会涉及到的个人财产。简单说也就这个公司就是破产了,不能偿付的债务也是不能追偿的,无论出资人是几个都是以自己的那部分出资对外承担债务责任,也就是的资产承担对外责任。 1、《》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3、《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不能转移的,应该是成立组,积极偿还债务的。依程序判决偿还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对外承担的债务只是这个公司的资产来承担,不会涉及到的个人财产。简单说也就这个公司就是破产了,不能偿付的债务也是不能追偿的,无论出资人是几个都是以自己的那部分出资对外承担债务责任,也就是的资产承担对外责任。 1、《》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3、《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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