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
同事代签的劳动合同,需要自己授权或确认签字后,才有法律效力。 代签需要经合法授权或者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经过催告被代理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作为一种非常常见的合同,只要有使合同有效的所有要素,合同就可以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合同的有效要素如下: 1、双方意图达成协议; 双方都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 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是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总经理自己和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总经理作为劳动者一方,同时又代表用工单位一方,自己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经过任何协商,无法体现协商一致的原则。你作为公司的总经理是持有公司印章、文件的,因此其可以自己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加盖公司的印章。利用手中持有的公司资源而与自己签订对己有利的劳动合同,这显然是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综上,公司总经理自己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该劳动合同未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决议批准,因此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