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证据收集的种类主要包括诉讼主体资格、感情确已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方面。 一、首先是证明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双方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构成事实婚姻的离婚证据,应提交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其次是证明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 1.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证据; 3.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证据; 4.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证据; 然后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三、最后一部分就是关于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一旦确定要离婚,应有意识地进行证据的收集,以便在离婚诉讼中更好的维护自己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离婚证据的收集主要包括感情破裂证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方面。 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两种情况: 1、对方有过错的证据: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其它感情破裂证据: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财产分割:共同财产范围的证据(如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因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特定的取证经验以及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且当事人在满怀悲愤恼怒的心情下去取证,是不现实的。通过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调查对方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财产信息。律师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元。 子女抚养: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支付。 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我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我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6)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抚养费: 我方的工资收入证明 他方的工资收入证明材料
收集证据的范围是广泛的,凡是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各种证据都要注意收集。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抓住关键性问题,去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收集刑事证据的要求: 1、合法性; 2、及时性; 3、深入实际,采用专门手段和依靠群众相结合; 4、客观全面; 5、深入细致; 6、应用科学技术手段。 7、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