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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通常发生在亲友之间。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受赠房屋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
赠与得来的房产这样进行买卖: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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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赠与手续需要签订赠与合同,携带相关资料签订赠与确认书;进行赠与房地产公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向房管局缴纳相关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房产赠与一般应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2、提交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3、审核过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4、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事实,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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