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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益债务是破产债权吗 不是。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
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产生的债务。 1. 破产申请受理后因与债务人有关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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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7条第2款、第109条和第113条的规定,可以得出三个结论: 1.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其财产被称为破产财产,其中包括债务人的担保财产。 2.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在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针对问题中提出的问题,即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在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之前,是否要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以下三种可能的答案: 1. 不清偿。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申请费,因此担保财产收取的申请费可能由无担保财产清偿,从而引发不公平现象。 2. 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种情况下,担保财产可能先被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可能导致担保财产权利人无法优先清偿债务。 3. 先清偿因该担保财产发生的有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要求担保财产先用于清偿因该担保财产发生的有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用于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担保财产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无论担保财产是否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都应优先用于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因此,笔者的答案是: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在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之前,应当先清偿因该担保财产发生的有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处理债务债权关系,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特殊途径解决,确认债务债权关系时,需要签订债务合同,偿还债务或变卖资产清偿债务之后,可以解除该合同,会导致债务债权关系取消。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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