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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农户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退出申请。 1、填写《农村居民宅基地退出申请审批表》申请表 2、提供相关资料(1)新版宅基地确权证书或权属...
1、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的名单上公布。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批,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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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均规定了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持相关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应在接到申请后依法召开村委会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征询本村村民的意见,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对农村村民宅基地的申请不予批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虽然乡镇政府依法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具有审核权,但需要你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召开村委会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经村委会上报的签署意见后的材料,乡镇政府才能进行审核。
现在大家总能听到让农民退出农村的宅基地,你心里是不是以为你的宅基地老值钱了,那也得分地方的,目前宅基地退出还只是尝试阶段,各地都是根据自身的能力来做的,今天就告诉大家目前的三种退出补偿方式,做到心中有数。退出补偿1:货币补偿。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你答应退出农村的宅基地,便按照退出的面积给你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但是这个补偿可没有规定的数额,得根据什么区域来商定的,有高有低,而且差距非常大。这个方式我相信有的农民高兴,有的农民会不同意,为啥?给的钱不一样,有多有少,给钱多的肯定皆大欢喜,给钱少的,我还不如不退出了呢,给那点钱也不够干啥的。退出补偿2:补偿楼房。这种是拆掉农民的房子,将农民集中居住到由地方政府新建设的楼房上。这种也给钱,不过是将钱抵消了楼房款。这个就比较有争议了,你给的多了还行,我换完一个楼房还能剩点,但是要是补偿的不够换楼房的,我还得添钱,那我就不干了,我还不如在乡下的小破房住着呢。退出补偿3:平等置换商品房。将农民的住房拆掉,置换相同面积的商品房。这个还是不错的,在这三条里面感觉是对农民最有利的一种方式,虽然咱农村的宅基地看似很值钱,但是得有人买才能变出钱来不是,你守着个金疙瘩也不能当饭吃啊。但是换成商品房就不一样了,商品房具有极高的价值,而且方便交易,这才是真正方便农民的政策。现在大致就是这三种方式,不管是哪种方式,都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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