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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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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金不属于劳动工资的组成部分 2、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说,经济补偿金不属于劳动工资的组成部分。
经济补偿金是纳入工资总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我们认为此部分支出属于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在此,经济补偿是按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基本工资或实发工资计算。 2、在这里,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工资?(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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