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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每户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结婚以后,和父母分户,建立单独户口本,就可以算一户,就应该有自己的宅...
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比较特殊,由于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没有通常所见的房产证,只有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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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建造房屋,是否有政府及相关建设部门的同意,如果同意,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如果您要建房,必须在规划允许建设的范围内建房,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再次,镇里要求停建,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您可以继续建造,如果有具体的文件,您是要按照要求停止建房的,因为如上所述,没有经过规划许可的建房肯定是违法的。 最后,建议您跟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谈判,这个事情不要硬来,如果强行建造,一旦拆除对您肯定不利,所以慎重考虑。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建房(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二、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宅基地: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法律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三、在空地上,你户申请后,我局派国土所人员去现场核实土地类型,属原宅地、村内空闲地或未利用地,在不违反当地政府因建设需要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可以建设。属农用地(耕地)的,不经批准一律不准建设。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符合立户条件的子女在申请宅基地计算限额时,父母除留足合理限额外,超过部分应合理计算到子女户。现有宅基地面积超限额的农户,在按规划申请旧房拆建、迁建时,应核减超限额部分。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两个儿子都成年了,可以去当地户籍科申请拆户,再向村里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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