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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清算一般不能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法人在清算期间存在,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法人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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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未及时清算,造成财产流失或无法清算的,也可以同时追究股东的法律责任。债权人与公司股东协商不成的,最好尽快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积极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追偿,避免证据丢失、债务公司、股东转移财产等。如果股东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能及时清算,导致公司财产流失或无法清算,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或清偿责任。因此,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合法有序地退出市场是正确的选择。否则,公司债权人必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重整方案通过后并且执行顺利的,企业就不会进行破产清算,所以是没有破产清算报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第九十四条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解散清算后成立清算组的,清算组一般不能撤销。清算组成立后,应当依法履行职权。清算责任履行时有违法行为的,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和债权人承担责任。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并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结清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和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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