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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婚姻期间的房产权益

2024-11-24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购置的房产通常被视为购置者的私人财产,离婚时无需进行分配,仍然归购买者所有。 如果房产上有双方配偶的名字,则需将其视作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房产将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如果婚前购房资金来自双方家长,那么离婚时将按照夫妻各自对购房的出资额度进行划分。此外一种情况是,在结婚前某一方已支付房款首付款并获得房产所有权,房产证上登记的为该人姓名。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此时,离婚时房产将归属于支付首付款的一方,而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将由拥有房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则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婚后仍由其中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那么该房产将完全属于该方所有,离婚时无需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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