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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
自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租房。 1、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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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廉租房申请流程: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申请廉租住房应当到哪个部门? 答:申请廉租住房应由户主或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哪些程序? 答: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十个程序。即: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 3、申请时须携带哪些要件? 答:须携带以下要件:(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廉租房的程序因地而异,但申请人的条件至少有以下几点:1、当地城市居民,居住5年以上2、享受低保或民政部门登记在册子上的低收入者3、家庭住宅不足50平方米或人均不足15平方米,共同居住者有赡养.抚养关系。如果具备以上三点,可以询问当地街道工作人员,开始申请。首先,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房地产证明书、低保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然后到街道领取申请廉租房的核定表,填写申请表。之后,社区人员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进行实地访问和调查。初查后没有发现问题即将申请情况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没有问题的,上报房管局。随后房管局再审。如果没有问题,移交民政局检查。通过上述审查的,房屋保障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再次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问题的,办理登记和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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