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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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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属于个人房屋转让的一种形式。 2.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出售或购买房产的一种交易行为 3.个人房屋转让有几种形式: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3。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④以房地产抵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继承、拍卖、判决等形式所得的房屋不属于个人房屋转让范围。
一、如何分割?1、房产分割:(1)如果房产为婚后购买,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从约定。(2)如果房子是婚前所购:一般情况下,上登记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2、虽然你们婚后“各自收入各自管理”,但只要没有关于“归各自所有”之类的书面约定,一般仍然会认定为你们各自的收入都是的。3、其他的分割:(1)按法律规定:只是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没有孩子的份: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一人一半;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仍然归所有的一方。(2)但如果你们夫妻都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三、留给女儿一份:法律不禁止。(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是一人一半,但法律规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所以,如果女儿随女方,有可能女方在分割财产时会有一些优势。(4)在分割房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到离婚后房贷如何承担的问题:房产夫妻分割,房贷是,也应均担。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1、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所在地生活水平、夫妻的承受能力来酌情确定,一般是在男方收入的20%—30%之间确定。2、可以按男方收入的比例,也可以确定为固定金额。如果男方工资有变动的余地,最好是不确定固额而要求确定比例。3、还有,即使离婚时确定了固定金额的费:以后孩子生活所需费用大幅增加或是有重病负担加重时,女方仍然有权再次起诉请求增加抚养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以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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