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来说一下征地养老人员工伤待遇,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32元; 3、被征地5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定书面协议,明确聘用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对于国家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如医疗保险等内容,应作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时,方可以合同约定作为依据来处理。退休人员在受聘期间发生工伤,其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担。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本次调整范围为2006年12月31日前已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经劳动能力鉴定致残程度为1—4级,经批准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全残职工以及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所供养的亲属。 调整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工伤全残人员的定期伤残津贴,以2006年12月本人月伤残津贴为基数,企业工伤养残人员待遇,按照一级125元、二级120元、三级115元、四级110元的标准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以2006年12月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配偶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元;生活护理费月标准按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分别调至802元、641.6元和481.2元。调整后待遇将于2007年11月底前通过各金融服务机构发放到工伤全残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手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4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