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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使用者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使用者必须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中的女性员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的女性...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周工作40小时,应当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由于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如果不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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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原军队干部也按此规定执行。 2、工人的参加工作时间的如何认定 《劳动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决定》明确: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工人参加工作时间应为一般工龄的起始时间。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1992年7月23日)前招收的,以劳动者初次参加工作时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后至2008年1月1日之前,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招用劳动者的,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3、关于下乡知识青年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规定: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算。档案中须有审批材料或能查找到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4、工人参加普通大中专院校考试上学毕业后重新派遣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正式工,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按照《关于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考入大学毕业分配后参加工作时间如何确定问题的函》(劳人干局〔1983〕14号)规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参加工作时间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而我国参加工作时间从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上便是ask.com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参加工作年限时从什么算起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1、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企业可以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八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制:平均每月工作20.98天,每天的时间不定时,每周几天也不定,但必须每周休息一天。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没有固定的时间,但必须每周休息一天。后面两种工时制必须到劳动局申请备案。《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加班有两种:如果是标准工时制加班的不调休,是必须给加班费的,周六周日上班的才可调休。如果符合调休情况的,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在哪天休息,如果公司没安排员工调休的就应该给双倍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综上,公司不能作废当事人的时间,应该按上面支付加班费,不支付的可凭当事人的考勤记录与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去寻求帮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现在的必要劳动时间,具体指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中用于生产维持劳动者自身及其家庭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那部分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生产必要产品或必要价值。与“剩余劳动时间”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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