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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
离婚案件的审理有关问题: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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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同一离婚判决中,既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也有处理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允许再审。符合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2、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生效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加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提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办理,当事人无需申请再审。3、当事人申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再审的,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涉及判决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离婚案件的审理有关问题: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问:丈夫得了抑郁症,妻子要求离婚,法院能判离婚吗? 答:法院判不判离婚,关键是看夫妻感是否确已破裂。 问:男方想要孩子,法院能判给男方吗? 答:小孩跟谁的问题,法院是根据最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来确定的。 问:若女方一定要孩子,男方应如何支付抚养费? 答:这是理所当然的。 问:女方要求一次性付清是否合理? 答:法律上并不禁止提出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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