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关于离婚案件的再审程序

2021-11-11
1、在同一离婚判决中,既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也有处理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允许再审。符合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2、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生效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加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提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办理,当事人无需申请再审。3、当事人申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再审的,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涉及判决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