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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
1、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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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规定:(1)、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的,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除此之外,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您可以在承担还款责任后,按照约定向对方追偿;如果这笔债务不被认定为夫妻债务,即可不用承担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夫妻的婚内债务,不见得就一定是属于共有的债务,因此在清偿之前,最好是先确定该债务的性质,毕竟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并没有偿还的义务,所以在债权人要求另一方来偿债的时候,就是可以拒绝的。但若是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虽然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债务的承担有约定,但这样的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
如果一方在外所欠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属于借款方个人债务,无须承担债务偿还责任。一、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二、下列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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