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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办理房产证。我国对房地产的保护是通过登记发证进行确认和保护,确认房屋所有人和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所有权的使用权和控制权...
房产证应该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两个部门办理。当事人双方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在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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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具体流程:(1)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章等,在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将向买方发放房产出售合同。原则上,房产证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买卖过户手续完成后,买受人应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地产出售合同。申请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有整栋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面边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验证后,买受人可以领取房地产权证。
向当地房地产登记机关补办房产证。房屋所有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和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档案馆出具房屋所有权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向房管局申请补证,等待出证。
1.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部门负责管理农村房产证。 2.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 4.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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