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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且在1年内不受...
经监督检查(包括跟踪检查、监督抽查),认定药品生产企业达不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评定标准的,原认证机关应当根据检查结果作出收回其《药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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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监督检查(包括跟踪检查、监督抽查),认定药品生产企业达不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评定标准的,原认证机关应当根据检查结果作出收回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处理决定。
有《》第六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委托生产药品的双方应当签署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体规定双方在药品委托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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