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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的。 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除非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
1、房产为父母共有财产的,母亲的去世,该房屋一半为母亲的遗产,一半归父亲所有。 2、如你母亲未立遗嘱的,则你父亲、你们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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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你爸爸,大伯,大姑妈,小姑妈在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为遗产公证,你大伯,大姑妈,小姑妈在公证过程中放弃继承你爷爷的遗产,房屋的所有权已明确归你父亲。现在大伯,大姑妈,小姑妈要撤销该遗产继承公证没有法律依据。 不管什么情况你都有权继承其中的部分,但情况不同继承的财产份额有区别。
现在还没有离婚的,他的妻子才是合法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且你父亲的叔叔没有留下遗嘱。现在你父亲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你父亲的婶婶死亡,已经失踪十年了,一般是可以宣告死亡的,但是在宣告死亡之间已经发生了继承,你父亲还是无权取得全部财产。 其实你们不用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理,现在她不在,已经10多年了,应该也不会回来了,你父亲可以作为财产的继承执行人保管财产,亦可以作为对被继承人照顾较多的继承一部分财产。
初步判断,因房屋与土地是不可以分的,所以以前法院对方房屋进行了分割,也就是对房屋做占的土地进行了分割。兄、姐、妹的后人对于法院判决的房屋所占的土地享有继承权。也就是依据判决对土地已经做出了分割。除非除了房屋还有院落所占有的土地,如果真的有,通过转继承,兄、妹、姐的后人对于这部分土地,应该均分(各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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