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爸爸既然已经去世,那房子就应当是他的遗产(如果不是他和你母亲的共同财产的话,如果是共同财产,那就先把你母亲的那一份分出来,你爸的那份就作为...
儿子的财产由母亲、妻子和孩子共同继承,母亲继承儿子的遗产后,加上母亲自己的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由其全部子女继承。儿子不在世的,孙子可代位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兄弟子妹应当是兄弟姊妹?是要继承什么人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兄弟姊妹之间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相互之间不发生继承。如果是兄弟姐妹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没有“律师公证”,律师只能见证,如果想将放弃继承的文书公证,请到公证处;如果想让放弃继承的文书更符合法律规范,可以请律师见证并代为制作放弃文书。放弃继承的文书,其实就是一份放弃继承的声明,写清楚是谁、放弃继承什么遗产,再写清年月日、所有放弃继承的人签字就可以了。但是,放弃继承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开始分割前做出或之前做出在上述期间内不反悔才有效。
答;你婆婆只能处分属于他个人的财产,无权处分你公公留下的全部财产。因此,首先要确定属于你公公、婆婆各自的财产范围,即:该两处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时,分割出一半归你公公、婆婆各自所有;其次,确定享有继承权的全体继承人数量;最后,你公公的遗产在配偶(你婆婆)、子女之间平均分配。其中,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未尽或者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养兄弟姐妹是基于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在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其他子女间产生的亲属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旁系血亲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 可见,在收养人的养子女与生子女、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便形成了养兄弟姐妹关系,其法律地位等同于亲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间互有继承权。而被收养人于其亲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彼此不再相互享有继承权。 但是,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养兄弟姐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解除,相互间的法定继承权也随之消除。被收养人于其生父母恢复父母子女关系的,其与亲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恢复,相互间互有继承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5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