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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初是这么处理的,分公司的固定资产拨回总部,应该核销往来款(你说的处理方式)。否则,双方都要长期挂账而无法核销了,分公司注销后(注销企业...
这个没有一个绝对的说法,目前我看到的案例有按照注册资本、审计净资产、评估三种方式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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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是重组方式中的一种。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它是企业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为经常发生的重组事项。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
在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交易所将启动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程序,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行政处罚如发现股票交易明显异常,交易所将及时把结论告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自主决定是否终止重组。如决定终止重组,上市公司需承诺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我觉得应该从实质角度去分析。之所以区分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合并和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合并,是从企业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角度考虑的。如果甲乙是父子关系,系当然的一致行动人,那么A收购B或C,认定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收购没有太大问题;如果甲乙是两个无亲属关系仅凭协议等其他安排形成的一致行动人,我认为就应当注意区分甲乙共同控制不同于甲或乙单独控制,即应当先判断共同控制形成的原因及其稳定性。上述是同一控制人的资产重组变更流程的回答,个人拙见,请给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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