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策规定:《成都市户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和《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户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和《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90㎡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加盖公章;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
政策规定:《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成都市引进和培养急需技能型人才实施办法》办理条件:1。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岁以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3人已浏览
2,094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