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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者有三个:村集体、村内小组、乡镇集体。...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1。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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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对外承包。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民集体土地,只有政府(县级)才有权代表国家实施征收,政府征用农民土地不讲究用途,用途是政府供地方面的事,也就是说,对于农民来说,不管被征用土地将来是用于修路的,还是用于开发房地产的,还是用于其他任何用途的,都与农民无关,农民只能要求政府给予“规定的”“适当的”的“补偿”。这个补偿价格是由县(市)政府制定并公布的。只要是合法的征地,县(市)政府就要公布《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在该公告中明示补偿安置标准,这也是农民得知相关补偿标准的法定途径。如果没有这个公告,则很可能征地是违法的。如征地违法,农民就有权拒绝交地并可以要求赔偿。
1、根据相关规定省级政府以下的地方政府无征收权,并且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权力征地”的说法不准确了。 2、“权力”对应的是“批准征用土地”;而“征地”不是权力,而一种用地的资格,建议你先确认一下究竟用地单位,还是权力机构。 3、如果说乡政府作为用地单位,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征用土地。 4、但如果说乡政府做为权力机构批准征地,则是越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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