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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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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的,应当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号,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同一名称的化妆品,适用不同人群,不同色系、香型的,应当在名称中或明显位置予以标明。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化妆品标识未标注化妆品名称或者标注名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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