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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规定提前多长时间申请续封,只要在查封期满前申请就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房产被多个法院查封,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的解释。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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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明确表示:“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该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必须保护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存权。因此,如果明确你居住的房屋是你唯一的生活必须住房,法院可以对你居住的进行查封,但是,不得拍卖、变卖。
1、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房产证办理时间在婚后而改变房屋你个人所有的属性。 2、带租房屋出售,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未经承租人同意出售的,卖方(出租人)有赔偿责任,但不会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3、买卖不破租赁,只要告诉买家带租出租的,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你与承租人的买卖合同应由买家与承租人继续履行。 4、如果要起诉你的话,应当也就是承租人起诉你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这个属于你个人债务,只能起诉你个人,将来有生效法律文书,你不自动履行的,法院可以依法根据承租人的申请执行你的财产,但因婚后夫或妻所得财产为夫妻共有,法院可以依法执行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但不能执行你老婆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是没房产证法院能查封吗这个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对房屋的现状进行拍卖、变卖。但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事实以及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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