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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卡上,因为这个车是车主的。理赔是在合法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进行的。...
交强险主要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交强险赔付金,是交给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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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先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再由责任人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赔偿的,则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责任人和责任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直接赔偿,超过部门再由责任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关于您提出的交强险赔偿付给谁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排除了本车驾驶员及车上其他人员,赔偿对象的界定应以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人”,且两车发生相撞导致被保险机动车侧翻以及本车人员死亡属于一次交通事故,而不是本车人员被甩出车外后,又发生第二次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死亡,因此,应当认定在发生本次交通事故时,本车人员不管是否被甩出车外,均属于被保险机动车的“车上人员”。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是一个强制要求投保的责任保险。所谓责任保险就是您对第三方的损失应该承担的责任。交强险赔付的是您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赔付对象就是您,您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的相对性,赔付对象也自然是您自己。当然,在发生交通事故过后,您可以垫付赔付款,然后让保险公司将赔付款支付到您的账户上,也可以直接委托保险公司将赔付款支付给第三者。这个其实跟商业险中的三者险是有相通之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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