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诉讼离婚要求双方到场,便于法院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原则上必须出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诉讼是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诉讼离婚虽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即使委托了律师的,开庭时,当事人也必须到庭,除非是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定居或者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做好相关公证认证手续之后,可以委托律师参与诉讼,不到庭。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双方都到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将导致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所以离与不离都要当事人亲自表态才行。而且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调”后是否能“解”也必须当事人亲口说了才算数。正因为如此,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审判实践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大致有两类: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本人,但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分别作出如下处理:第一种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必须完善相关手续。一般应由受诉法院对被告近亲属进行详细了解,并将被告下落不明、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情况记入调查笔录;另外被告住所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可提供被告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条件的还可由当地派出所在上述证明材料上加注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