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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2022-04-17 1,797人已浏览
  • 覃程律师

    覃程律师专职律师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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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夫妻双方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约定。若双方协商不成或发生矛盾,任一方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应当根据父母双方的综合条件来考虑。 1、处于哺乳期或者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应当依法判给母方抚养,这一点对于母方争取抚养权有利; 2、争取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证明自己经济条件、身体健康、思想品德方面更好,能够给予子女良好的生活保障和成长环境。或者证明本人因为某种原因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等不利因素;也可以证明对方存在有严重久治不愈的疾病、吸毒、家暴、酗酒等情况,不利于或者严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发展,法院判决时可以适当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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