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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1、一般认为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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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限定,被继承人丧命,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置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无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的限定,遗产处置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后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议的具体借口,决定可否认同。遗产处置后,遗产的所有权已经依法转移,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后悔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同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个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根据法律或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和地位。继承始于被继承人死亡。《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相互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还有其它继承人,不同的人,推定长辈先死;同样的人,推定同时死亡,互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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