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孩子户口在你这里,不影响你继续生小孩的,如果你和未没有孩子的男子结婚,不论户口是否在此,都可以生小孩。以这个理由要求迁户口不可行。另外将来是...
中航城国际社区是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旗下的厦门富铭杏博置业有限公司、厦门富铭九天湖置业有限公司在厦门市集美区园博苑西侧和北侧开发的一个大型住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正常上户口,拿着父母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如果是特殊情况,也可以上户口。目前上户口没有任何前置条件。《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该项应根据当事人配偶的无户口的原因,先补录其户口,再为子女申报户口: 1、在当事人的配偶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属于该意见规定的8类无户口人员的; 2、可以参照该意见的相关规定,带上有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及资料,补录户口; 3、再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4、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5、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节录部分):(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户籍管理政策方面的问题,是由国家政府制定的,具体到地方的入户条件等政策,是当地市级政府制定的,如果对政策有疑问,可以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或提出,但是如果对政策本身不满意,这个没有办法,除非你向当地政府提出,或者人大调整入户法规。如果你对政策本身没有异议,只是认为办理民警对政策的执行存在不准确等问题,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上级户籍管理部门提出。如果你是对户籍办理的服务质量有意见,你可以按照公安执法监督有关规范,向该单位负责人或公安纪检督察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618人已浏览
1,3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