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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休假除正常出勤工资之外,另行给予200%工资。所谓未休年休假按300%支付工资报酬,是指职工应休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按照日...
应休未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另行支付的工资为工资的20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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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未休公司补偿,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 1.75天)进行折算。
2N就是2倍经济补偿的意思,N代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但是,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提到N或者2N,这只是行业为了便于理解说明用N来代表经济赔偿所计算的工作年限。举例来说,在公司工作了2年,2N的意思是赔偿4个月的本人工资。扩展资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只有在违法解除时用人单位才需赔付2倍的经济补偿。
因为单位的原因,不能休年假时,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支付三倍工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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