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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请求国就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提出附加条件,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作出承诺。被请求国明确表示对外联系...
第一,涉外事件当事人可能不住在中国国内,他们参与诉讼和相关文件交流需要很长时间 其次,外国人在中国提起诉讼通常需要翻译,这影响了诉讼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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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机关需要外国协助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属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对外联系机关及时向外国提出请求。外国对于协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请求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同意。需要由司法机关作出决定的,由人民法院作出。
计算。我国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也就是说,保外就医后的剩余刑期应当扣除保外就医期间。保外就医期间,罪犯计入执行刑期,但以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经核实属实的除外。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罪犯外出的,不计人员执行刑期。
法律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立案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的报警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一律接受。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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