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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获得的房子要看征地拆迁后有没有改变村民户口性质决定安置房可能存在不同的产权性质。 1、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
城里有房农村还可以申请宅基地,要求如下: 1、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户口在农村。 2、必须在必须长期在农村生活。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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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一)一户已有一处符合规定面积宅基地的;(二)出卖、出租房屋后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三)不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包括户口已迁出的);(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应当使用宅基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至少有一个子女与其父母共同占用同一处宅基地。 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严格按照“城市郊区不超过2分,川地和塬地不超过3分,山地和丘陵不超过4分”的标准执行。 3,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们村书记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及陕西省的相关规定,按规定多占的宅基地属非法占有,不应该得到补偿; 4,针对你们村的问题,你们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投诉。
1、农村宅基地经过批准后可以修建房屋。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你不是该村村民,你无权申请在该村建房。但你家里人(其他三个该村户口),如果没有宅基地,可以向该村申请宅基地建房(要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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