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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紧急离职,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不合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但如果员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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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违法的,只要辞职行为不造成公司损失就不应该扣 1、如果没签合同,你需保留你上班的实际证明,如工牌、打卡单、工作邮件等,收集好以后向用人单位要求辞职并提出在职期间全额薪水,如果单位不给,直接劳动仲裁,诉求用人单位不给你签合同,提出辞职并要求发放薪水。(一般这种情况,你直接跟单位讲,我去仲裁,单位基本会给你) 、签了合同,有没有涉及到试用期?如果涉及到试用期,你在试用期内可以无条件随时走人,并可索要薪水,你受法律保护; 3、签了合同,直接正式员工,你又想拿钱走,不管合同里面有多不利于你的条款,这时你都可以先诉求公司宿舍的问题,要求换宿舍,并提供治疗费用,如果公司不给,直接劳动仲裁诉求两点:A,因工对健康的影响,要求赔偿伤害B、无法适应生活环境,要求辞职并拿走薪水
在实践中,员工经常紧急离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扣除工资合法吗?员工自愿退休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办理交接,公司应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如果员工没有事先通知,公司也不能扣除员工的工资。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明确规定了赔偿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聘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因此,员工紧急离职不应扣除工资,但员工应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员工急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的话,用人单位扣除的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工资的20%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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