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借款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告:李,男,汉族,1972年9月15日出生,住莆田市秀屿区镇湄洲北大道号,身份证号码: 3503211972091570,手机:13848814142被告:徐,男,汉族,1973年6月15日出生,住莆田市秀屿区乡港里村下里兜号,身份证号码:3503211973061566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153000元; 2、从2009年1月25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487719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徐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两次向原告李借款总共人民币1153000元, 第一次于2008年11月22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928000元, 第二次于2008年12月3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25000元;被告徐出具两份“借据”,在借据上双方约定“如2009年1月25日不能付清,借方愿意付日千分之1.4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双方在借据上约定所谓“违约金”即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部分利息原告不予诉求,2009年1月份商业银行二年期贷款年利率为5.40%,2009年1月25日开始计算利息至起诉之日止,暂计利息为人民币487719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未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此致秀屿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
甲方(出借人)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借款金额(大写)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六、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dai款本息为止。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借款合同的内容需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才能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2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