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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意外死亡,按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对此,全国尚无统一政策,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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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的个人,因病或非劳动者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葬礼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时因病或非劳动者残疾完全丧失劳动力的,可以领取残疾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葬礼费用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总额计算。国家机关退休人员死亡,一次赔偿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退休费用基数支付,其中1、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用,即本人退休时支付的基本退休费用和本人退休后多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费用之和2、根据《国务院关于发行《国务院关于安排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劳动者退休.退休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日)规定退休人员为本人员退休生活费用,即基本人员退休后的基本退休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基本退休费用。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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